第1067章 这人疯了!
那头巨大的黑熊被浓厚的血腥气吸引,已然找到了豺狼内脏的位置。
正想要吃个痛快,却隐隐闻到空气中传来古怪的气味。
这气味不像是寻常野兽,透露出危险的气息,可熊类视力极差,是个天生的大近视眼。
即便是在能见度不错的大白天,最多也就看清楚十几丈外的景物。
而那些莒国人躲在数十丈开外,只能依稀看到些影子晃动,故此才站起来观察。
“呼——咕噜。”
眼前的美食实在太诱惑人,黑熊仗着身躯庞大,在这山林里没什么天敌,又趴下吃了起来。
两条豺的内脏很快就被吃干抹净,可这浓厚的血腥气,也掩不住空气中传来的一丝蜜甜。
“嗡嗡嗡——”
黑熊顺着振翅声向上观看,只见上空一团团云雾状的飞虫盘旋,不由得兴奋了起来。
这明显是有蜂巢在树上,蜂蜜那可是至高的美味,远胜于新鲜兽肉。
这头黑熊双手搂定树干,尖锐的前爪抠入树皮,后爪用力蹬踩,向树上爬去。
别看身躯庞大,肥胖的躯体左一扭,右一摆,看上去颇为滑稽。
可爬起树来却速度极快,很快便爬上了小半截。
那帮百姓本就胆怯,向前围拢的速度缓慢,等来到树底下的时候,黑熊已经上了树。
众人眼巴巴瞅着黑熊肥胖的大屁股,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嗖——噗!”
突然,一支箭矢飞来,射穿了一个后生大腿,人立刻摔倒,大声惨叫了起来。
“都愣着干什么?赶紧往树上爬!”
“这树上不但有熊,还有蜂巢,两者得一便可活命,否则格杀勿论!”
燕峰又搭上了第二支箭,嘴角露出残忍的笑容。
周围那些莒国人都是心头发寒,知道这位燕校尉又犯了杀人的瘾!
要说这个燕峰,在莒国可谓是赫赫有名,几乎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
在琅琊派中,有三大高手,此人便是最年轻的一个,三十出头便当了骁骑将军。
本来凭着这一身武艺和战功,前途不可限量,却因为杀性太重,闯下大祸。
当日和大夏两军交战,因内奸策应,武雄关失守,大夏朝的军民死伤无数。
最后战俘都落在燕峰之手,按照这个时代的作战规矩,不是为奴,便是打散后整编进莒国军队。
可谁也没想到,燕峰居然在一片废墟中设了斗技场。
还定下个规矩,只要能击败自己,便可以安然返乡。
最为恐怖的是,燕峰在场内不穿甲胄,而入场的却可以身穿皮甲,任意挑选兵器。
刚开始一对一,后来一对三、一对五…甚至以一当十!
燕峰手中只有一把狼牙刺,时而单剑独舞,时而与剑鞘接驳起来化作短矛。
每个进入修罗场的人,都被一剑穿心而死,身上再无多余的伤口。
头一日,便杀了俘虏上百人,到了次日,以一己之力杀了二百余人。
这可不是引颈受戮,而是身穿甲胄,手持兵器,以众击寡的结果!
据说三日之内,足足杀了五百多人,只杀得那处决斗场血流成河,人血把硬地都泡成了泥浆。
燕峰在泥浆中肆意厮杀,享受着疯狂的快意,血色泥泞把整个身子都糊上了,犹如血狱魔王!
此事传出之后,大夏也展开了残酷的报复,杀光了所有俘虏。
可偏偏这批俘虏中,有个人身份特殊,是莒国主君的远亲子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