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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钞票之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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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到一个声音——很轻,很细,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是他自己的声音。不是哭声。他没有哭。只是一个音节,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很轻。然后是第二个。然后是第三个。他在念一个人的名字。尼玛。尼玛。尼玛。念了很多遍。念到外面江风停了,念到手里的词典被汗浸得微微发潮,念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念的时候——他听到了自己说的是什么。

太阳。

她的名字。藏语里是太阳的意思。她在杜巴广场的暮色里告诉他这句话的时候,他当时只觉得是个好听的名字。后来他知道,她不只是名字叫太阳——她本身就是太阳。她的离开,就是把他的太阳关掉了。从今以后,他每天早上醒来,窗外还是会有光,但那种光不是太阳发出来的。是灯发出来的。日光灯、路灯、台灯、霓虹灯——所有的灯都能亮,但没有一盏能让他感觉到暖。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穿过客厅,推开卧室的门。卧室的床还是他们离开时的样子——被子没有叠,两个枕头一个竖着一个横着。她的枕头是她自己从加德满都带来的,枕套已经洗得发薄了,边缘磨出了线头。枕套上绣着一个小小的图案——是一朵雪莲,五瓣的,和她在毯子上织的那朵一样,只是更小,更简单。她说是阿妈绣的。她离开加德满都那天晚上,阿妈把这枕头塞进她布袋里,说,走到哪里,枕着它,就不会想家。

他弯腰拿起那个枕头,把脸埋进去。枕头上有她头发的气味——酥油、柏枝、和她每天在窗前供灯时留在纤维里的檀香。那种气味他闻了几个月,从来没有觉得它这么重——不是浓,是重。像整座喜马拉雅山都压在那几层布上。

他把枕头放回原位,用手抚平上面的皱褶。然后他打开了衣橱。

衣橱里挂着两件他的西装、几件衬衫、她的那件红色藏袍——不在。她今天穿走了它。他记得她穿那件藏袍的样子。在加德满都杜巴广场,她把象神雕像擦了又擦,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把她整个人都裹在一圈金红色的光晕里。那时候他还不认识她,还不知道那件藏袍的红色是她在村子里用植物染料自己染的——用茜草根和核桃皮煮出来的颜色,染了一遍又一遍,染完之后放在雪山上晒,晒干了再染下一遍,染了整整一个夏天才染成她想要的那个红色。她后来告诉他,那件藏袍是她十八岁时自己做的。从染布到缝制,花了整整一年。她穿着它来到加德满都,穿着它遇见他,穿着它回村子过洛萨节,穿着它来重庆。现在她穿着它走了。他关上衣橱的门。

他走到床头柜前。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木头的念珠盒。那是她在尼泊尔买的,紫檀木的,很小,刚好能装下一串念珠。盒盖上刻着一朵莲花——花瓣是用极细的刀工刻出来的,边缘有一点磨损,大概是被反复摩挲了很多年。以前里面装着她的念珠。现在念珠在他手腕上。

他拿起那个盒子,很轻。打开,里面果然什么都没有。但盒子里有气味——柏枝和酥油和檀香混合的气味,和她头发里的气味一模一样。她把念珠给了他,把盒子留在这里。她把阿妈的祈祷戴在他手上,把装祈祷的容器放在他床头。他忽然想起洛萨节那天,阿妈把红绳从供台上取下来,放在尼玛手心,用夏尔巴语说了一句话。他当时听不懂,后来尼玛翻译给他听——阿妈说:给了你,就是你的。你要把它给该给的人。

她把念珠给了他。她把阿妈几十年的祈祷给了他。她是那个“该给的人”。

他把盒子放在手心里握了很久。紫檀木的表面被磨得光滑发亮,盒盖上的莲花在黑暗中微微凸起。然后他把盒子慢慢放回原处。

然后他的拳头砸在了墙上。

不是脑袋里下命令让拳头去砸的。是拳头发出了一个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信号。墙壁是承重墙,很硬,拳峰砸上去的瞬间发出一声闷响。虎口的皮破了。血从指缝里渗出来,顺着指背往下淌,滴在木地板上,砸出一个个小小的红色圆圈。那些圆圈很快被木头吸收了,颜色变深,变成暗红,变得和她的藏袍颜色很像。他想起她穿那件藏袍站在他面前的样子——在加德满都杜巴广场,她转过头来看他,眼睛在夕阳里显得格外清澈。

现在他把拳头从墙上收回来,看着血迹在白色墙面上慢慢晕开。那血迹很小,但很刺眼。像是有人在那面墙上盖了一个戳——一个证明,证明昨晚的一切确实发生了。证明她把念珠给了他,把空盒子留给了他,把红绳系在天台的铁栏杆上,把“爱他和爱他的钱是两回事”这句话钉在他胸口。证明她没有辩解一句就走了。

他在原地站了很久。窗外汽车驶过的声音从近到远,货船的汽笛从远到近。他的右手还攥着那个空念珠盒,盒子硌着掌心里的伤口,更疼了。他把盒子放在床头柜上,转身走出了卧室。他没有去洗手间处理伤口,也没有去厨房找毛巾。他走回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把那只流着血的手放在膝盖上。窗外渝中半岛的灯火已经暗了不少,只剩下几栋写字楼的楼顶灯还在闪烁。嘉陵江的水在黑暗中无声流淌。远处的南山只留下一个更深的黑色轮廓。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血已经不流了,伤口边缘开始凝结,形成一道暗红色的痂。他想起那次在大理,他们在客栈的院子里跳舞,他把她的手翻过来,手心朝上,低头看着她的掌纹。她说她的生命线很长,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手腕。他沿着那道掌纹用手指画了一遍。现在他手上的血干了,掌纹里的血迹变成了一条条暗红色的细线,把他的生命线也染红了。

他拿起手机。屏幕亮起来的一瞬间,自动推送了一条消息——尼玛的微信头像,费瓦湖的晨雾倒影,右上角有一个红色的“1”。他点进去。是她发来的,时间是凌晨两点十一分。只有一句话:“对不起。我走了。”

他盯着那四个字。“对不起”。她认识她这么久,她很少说“对不起”。在加德满都被游客骂的时候她不说,在重庆迷路淋雨的时候她不说,在医院被医生说肺里的伤可能会越来越重的时候她也不说。她不是一个轻易说对不起的人。因为她不觉得自己欠过谁的。她帮桑贾伊搬了三天货,桑贾伊欠她;她帮阿斯玛在出租屋住了半年,阿斯玛欠她;她把最好的毯子送给沈佩兰,沈佩兰欠她。她是一本记满了别人欠她的人情账本。但她说“对不起”。她说“我走了”。

他把手机翻过来,扣在膝盖上。他没有回复。他不知道回复什么。他只是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打开通讯录,拨通了陆震廷的电话。

电话响了三声。陆震廷接起来的时候声音很清醒——大概还没睡,或者被吵醒之后从不表现出被吵醒的样子。这是他三十多年在商场上养成的习惯:不管什么时候接电话,声音都要稳,不能让对方听出自己的状态。

“爸。”

“怎么了。”陆震廷的声音和往常一样平稳。

“那个婚事。”陆云说。他的声音很平,平到他自己都觉得是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的。“我答应。”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不是陆震廷惯常的那种沉默——那种沉默是他用来压对方的,是谈判中的主动沉默。这次的沉默是另一个类型的:他在等,看儿子下一句会说什么。也许他在等儿子反悔,也许他在等儿子说“算了”,也许他只是在等自己心里那个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慢慢沉下去。但陆云没有说下一句。他只是握着手机,听着父亲的呼吸从听筒里均匀地传来。呼吸很稳,和他签合同时的节奏一样。

“明天我来安排。”陆震廷说。

电话挂断了。陆云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靠背上。窗外的天空已经开始发白。不是那种干净的、像高原湖泊一样透明的鱼肚白,而是重庆特有的灰白色——雾和云和城市的灯火混在一起变成的某种说不清颜色的光。那种光没有金色的温度,也没有橙色的暖意,它只是把黑夜冲淡了,变成了灰。嘉陵江上的第一声货船汽笛响了,闷闷的。新的一天开始了。今天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又一天。只是从今天开始,太阳不会再为他升起来了。他有的是日光灯、路灯、台灯、霓虹灯。每一盏都能亮。但没有一盏能让他感觉到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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