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又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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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女泣诉,言康、郑二人不但强占民田,侵吞公粮,更以“修葺魏王別院”为名,骗取朝廷拨款,转手倒卖军械,私通外蕃。

  其帐册与部分物证,就藏於康府地室与县衙证物库中。

  其一女子,更得一枚刻有康氏標记的玉带扣,呈予王。

  王得此线索与物证,方知此案背后,竟牵扯到通敌谋逆之滔天大罪。

  夜半,康氏与滎阳郑氏恶少郑明远密谋,竟以燐粉纵火,欲烧毁官舍,杀人灭口。

  一时间,火光冲天,官舍与县衙证物库皆化为一片火海。

  次日,於火场中寻得焦尸一具,身有豫王玉佩,洛阳官场皆以为豫王已死,康、郑二人更是弹冠相庆。

  然张玄素於验尸之后,却心生疑竇。

  他不动声色,一面將此案定为“意外失火”,安抚各方;

  一面却密令心腹,暗中追查城中採买磷粉之人,並將自己所查得之线索,写成密疏,藏於天津桥下之石缝中,以备不测。

  四月三十日,代天巡狩大使仪仗,自西门入洛。

  旌旗招展,甲士威严,洛阳刺史崔君率文武百官,於道旁恭迎,康摩訶与郑明远亦在其中,满面春风。

  仪仗行至天津桥。

  忽有疯癲一人,衝出人群,披头散髮,衣衫不整,拦住仪仗大呼:“冤枉!臣有冤情,要状告洛阳豪强康摩訶、郑明远,官商勾结,草菅人命,纵火谋害朝廷钦差!”

  眾人大惊,定睛看去,正是洛阳县尉张玄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