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24条婚规
  他们原本以为孩子父亲不一定会爭取孩子的抚养权,结果没想到男方不仅要爭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不惜以起诉作为威胁。
  只要黄雅欣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他们就撤回起诉,並且承诺不再追討欠款,同时也不需要黄雅欣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不同意,他们就起诉到底,要让黄雅欣背上巨额债务。
  老吴从证据副本里面抽出借条,他说:“我只能说你得感谢《民法典》,要是放在以前24条婚规时期,这120万可就结结实实全按在你们俩身上了,你一点都躲不掉。”
  黄雅欣抬头,疑惑地问:“什么24条?”
  周策跟她解释:“24条婚规呢,是之前《婚姻法》时代出的司法解释,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24条,我们行內一般称之为『24条婚规』。
  “这条司法解释是直接用『时间论』来『推定』债务,只要是在婚姻关係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就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债。”
  黄雅欣都听傻了:“啊?”
  周策无奈摇摇头:“在那个时代,想离婚分走一半家產,从此过上財务自由的人生,是不容易的。很多时候是你敢离婚,我就让你背负一辈子还不清的债务。
  “尤其是那些做生意的老板,他们的財务往来很频繁,所以偽造债务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困难。企业家的配偶在那些年里,可谓是如履薄冰,被负债的情况屡见不鲜。”
  黄雅欣气道:“怎么可以这样呢,怎么这么不公平!尤其是那些全职主妇,这哪有敢离婚的?”
  周策道:“原因很简单,法律是一门平衡各方利益的艺术。90年代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假离婚真躲债的案子,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才有了这样的规定,但这样的规定,確实爭议性极大,民间甚至出现了『反24条联盟』。
  “2018年才重新修改了司法解释,把利益衡量重新放回到维护家庭稳定上面。后来《民法典》吸收了新的司法解释,並固定成法律。现在夫妻共债的认定,主要是以『共意和共享』为標准。”
  说完,周策去老吴那边拿了“借条”的复印件:“你看,这是男方向他爸妈借钱用於日常生活开销的借条,签署的是他自己的名字,没有你的名字。